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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2011-10-28
病歷申請動態流程圖
病歷資料影印申請流程(就醫流程)
◎ 流程說明:
門(急)診病患→掛號→至診間填寫申請單→申請人提出證明文件→護理人員核對身份是否符合規定→主治醫師在申請單上註明影印內容及病歷影印張數並簽章→醫師依張數輸入電腦→門診護理人員通知病歷室取病歷影印→病歷室影印病歷並加蓋戳章註記→(1) 檢視繳費收據;(2) 影印送交申請人(病歷室)。
門(急)診病患→掛號→至診間填寫申請單→申請人提出證明文件→護理人員核對身份是否符合規定→主治醫師在申請單上註明影印內容及病歷影印張數並簽章→書記依張數入帳→病房護理人員通知並將病歷氣送至病歷室→病歷室影印病歷加蓋戳章註記氣送(人力)送回病房→由護理人員將影印交予 申請人(病房護理站)。
住院中病患→至護理站填寫申請書→申請人提出證明文件→護理人員核對身份是否符合規定→主治醫師在申請單上註明影印內容及病歷影印張數並簽章→醫師依張數輸入電腦→門診護理人員通知病歷室取病歷影印→病歷室影印病歷並加蓋戳章註記→(1) 檢視繳費收據;(2) 影印送交申請人(病歷室)。
住院中病患→至護理站填寫申請書→申請人提出證明文件→護理人員核對身份是否符合規定→主治醫師在申請單上註明影印內容及病歷影印張數並簽章→書記依張數入帳→病房護理人員通知並將病歷氣送至病歷室→病歷室影印病歷加蓋戳章註記氣送(人力)送回病房→由護理人員將影印交予 申請人(病房護理站)。
病歷資料影印申請流程(非就醫流程)
◎ 流程說明:
申請病歷影印(病患來院)→(病歷申請櫃檯) (1) 確認申請者身份,代為申請者須持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;(2) 填寫申請單→申請檢驗(查)報告→櫃檯通知病歷室並將申請單送至病歷室影印病歷→(1) 病歷室影印病歷;(2) 病歷影印本加蓋戳章註→(1) 病歷室將病歷影印本送至櫃檯,病人當日取件;(2) 櫃檯依影印張數輸入電腦並收費;(3) 櫃檯將影本交付申請人(病歷申請櫃檯)。
申請病歷影印(病患來院)→(病歷申請櫃檯) (1) 確認申請者身份,代為申請者須持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;(2) 填寫申請單→申請:(1) 出院病歷摘要;(2) 部分病歷或整本病歷 (含門、急診、住院病歷)→櫃檯須將當日之申請單註明,取件日期並將上午申請者於12:00前、下午申請者於17:00前送至病歷室→(1) 病歷室人員調出病歷並通知醫師確認影印之內容;(2) 病歷影印本加蓋戳章註記→(1) 病歷室應依申請單取件之日期,將病歷影印本送至櫃檯;(2) 櫃檯依影印張數入電腦並收費;(3) 櫃檯將影本交付申請人(病歷申請櫃檯)。
附註說明
申請資格
病患本人親自申請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,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,並出示身分證、IC卡等正本證明文件供查驗並影印留存。
病人本人無法親自申請,由法定代理人、配偶或親屬代為申請者須持雙方身分證(或戶口名簿) 及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(須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)始受理申辦。
申請人如為未成年、重症昏迷或心智障礙者,可由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 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,並填妥病歷影印申請單及簽章代為申請。
親屬的範圍:病患之配偶、直系親屬(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生父母子女、含繼(養)父母子女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;公婆、岳父母、媳婦、女婿等)、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(姑伯姨舅、兄弟姊妹、姪甥子女)暨法定代理人等始能代替病患本人申請,其餘恕不受理。
無親屬之低收入戶,且無法為同意之意思表示:得由輔導低收入戶之社工人員以關係人身分提出申請。
病患為往生者,代為申請者須攜帶繼承權者之身分證件正本、與往生者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)申請。
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,不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,請保險公司依正常公文處理流程辦理,每件查詢工本費一千元。
受理時間:上班時間內 週一至週五(不含例假日及本院公告休假日): 櫃檯申請時間8:00~1200;13:30~17:00 就醫申請時間8:00~1200;13:30~21:00
病歷複製本之取件時間
檢驗(查)報告:以當日交付病人為原則。
門、急診病歷、住院病歷複製本、英文病歷摘要:申請當日不算,以三個 工作天交付病人為原則,最遲不超過七個工作天。
中文病歷摘要:以十四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。
收費標準
基本費:費用200元 (電腦代碼:Q300031)。
其餘每頁:費用5元 (電腦代碼:Q300032)。
洽詢專線
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:04-23934191轉5252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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