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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辦法

  1. 開立通知單
    醫生開立住院通知單。
  2. 通知病患
    各科通知病患住院並於入院許可證簽床。
  3. 辦理住院
    至一樓住院服務中心辦理住院手續、出示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,填寫住院自願書、領取住院標籤。
  4. 門診住院管理作業流程

 

流程文字說明:

門診收入院

→憑醫師開立之住院許可證至住院服務中心辦理住院→

*軍人住院患者填寫(1)病患住院自願書(2)國軍傷患卡
*健保住院者填寫病患住院自願書
*自費住院患者填寫(1)病患住院自願書(2)自費病患住院自願書

→驗證證件及校對個人基本資料

→住院黏標籤紙及住院病歷首頁列印,健保IC卡由病患病患自行保管於住院期間隨身攜帶,查驗眷補證、健保卡或其他相關優待證明文件,職災住院者須繳交職災住院申請書

→完成入院手續→護理站報到→護理人員解說

(1)病患住院須知及環境介紹
(2)填寫病歷基本資料及過去病史
(3)住院病患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
(4)測量生命微象與紀錄


︱出院辦法

  1. 開立醫囑
    醫生開立出院醫囑,書記結帳。
  2. 繳費及領藥
    書記將帳單交予病患或家屬,病患或家屬持健保卡至大廳抽號辦理繳費,領取繳費收據(收據上列印有領藥號碼)及診斷書。持繳費收據至18號窗口領藥。
  3. 清點及出院
    與護理人員清點並歸還備用物品,平安回家。
  4. 出院管理作業流程

流程文字說明:

醫師開立出院通知單

→護理站列印帳單

→上班時段請至大廳抽號辦理繳費及各類證明書申請和用印,非上班時段請至急診室掛批處辦理與繳費

→完成出院手續→藥局18號窗口領藥→離院


︱門禁及病房訪客管理

  • 本院每日1800至次日0700時及假日非門診期間管制各側門出入口,夜間2200至次日0700謝絕一般訪客。
  • 醫療大樓大門設置夜間人員進入管制登記簿於22時至次日07時,於夜間進入時一律登記,以為管制,本院員工出入時以識別證為憑。
  • 急診作業管制區,非急診就診人員及家屬請勿進入,於1800至0700時管制各側門,就醫人員請由急診中心正門進入,且為維護病室安寧及就醫品質,陪伴人員以2人員限。

疫情期間探陪病規定(112年4月1日起):

一般病房 上午11:00~12:00
每位病人1天限探1次,同一時間同一探視空間限1組訪客(最多2人)
加護病房 上午10:30~11:00
每位病人1天限探1次,同一時間同一探視空間限1組訪客(最多2人) 
精神科病房 下午13:30~14:30
每位病人3天限探1次,同一時間同一探視空間限1組訪客(最多2人)
※需電話預約 (04-23926626)
護理之家 上午10:00~11:00   
每床探病人數限1組(最多3人)
※需預約 (通訊軟體群組預約)

非疫情期間探陪病規定:

病房訪客(探病)時間

  • 加護中心:1030~1100、1400~1430、1930~2000
  • 燒傷中心:1300~1400、1900~2000
  • 精神科病房:
    • 週一至週五1330~1430、1900~2000
    • 週六、日及例假日1000-1100、1330~1430、1900~2000
  • 護理之家:0800~1200、1400~2100
  • 一般病房:0700~2200
  • 嬰兒房:1000~1100、1400~1500、1900~2000
  • 新生兒中重度病房及小兒加護病房:1000~1100、1400~1500

中清院區病房訪客(探病)時間

  • 六樓病房(精神科):
    • 週一至週五1400~2000
    • 週六至週日1030~2000
  • 一般病房:0700~2100
  • 護理之家:1000~1200、1500~2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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